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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

日期:2013/12/19 13:54:36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

1、学校代码:1210(江苏代码)

  2、学校全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5、校 址:江苏省无锡市无锡职教园钱藕路1号 (214153)

  二、注册入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1、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所属层次所属院系学制年限注册入学招生人数学费 (元/年·生)

  文科理科

  汽车电子技术大专机电工程系三年25254140

  计算机网络技术大专物联网工程系三年25254140

  电子商务大专商学院三年25254140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2、外语语种要求:无要求。

  3、男女比例:我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5、注册对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我院注册入学。

  6、高考成绩与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只要参加高考取得考分并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7、录取程序: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8、录取办法:

  (1)符合我院注册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院。

  (2)学院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①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②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③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

  ④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⑤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⑥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三、收费标准

  我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2]92号文)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2]321号)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3年4月,迄今已有60年。学院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普高注册入学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140元/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

  四、奖、助、贷政策

  学院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制定了《优秀学生评定办法》、《奖学金评定办法》,每年为优秀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达200多万元;同时,学院还制定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有效途径。

  五、毕业证书

  学院在籍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时可取得我院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照顾经济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我院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减制度,将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岗位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以保证其完成学业。

  4、当某一专业注册人数不满15人时,该专业停开,考生可自由选择转到相关或相近专业学习。

  七、信息公开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由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监察小组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院十分重视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就业质量一直名列省内同类高校前茅,学院多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4006-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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