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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日期:2015/11/9 20:14:28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 招生对象及范围

  1.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5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学制:3年)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备注

科类

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0

5300

 

普通类

2

无线电技术

100

5300

*

3

物联网应用技术

50

5300

 

4

数控技术

45

5300

 

5

模具设计与制造

45

5300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5300

*

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5

5300

 

8

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

45

5300

*

9

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

100

5300

*

10

光电子技术

50

5300

 

11

产品质量控制及生产管理

50

5300

 

12

应用韩语

50

4700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

45

5300

 

14

软件技术

35

5300

 

15

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80

12800

 

16

通信技术

45

5300

 

17

通信网络与设备

45

5300

 

18

移动通信技术

45

5300

 

19

铁道通信信号

45

5300

 

20

商务信息管理

40

4700

 

21

连锁经营管理

40

4700

 

22

会计

20

4700

 

23

电子商务

20

4700

 

24

商务英语

40

4700

 

25

电力电子技术

45

5300

 

26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40

5300

 

27

电气自动化技术

35

5300

 

28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30

6800

 

艺术类

合   计

1300

  特别说明:1、全国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正在修订中,最终录取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公布专业目录为准。

  2、备注 * 共4个专业招收“昆山学院”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生。

  三、 报名及志愿填报

  1.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20日

  3. 报名网址:http://zs.njcit.cn

  4. 报名考试费:文化联考费45元,网上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职业适应性测试费60元/生,艺术专业加试 费120元/生(速写和专业面试各60元),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生,“昆山学院”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生的提前面试费60元/生,在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缴纳。

  5. 专业志愿填报:普通类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得跨科类填报。

  6. 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考免考考生还须将相应的申请表或报名表(见附件)、对应材料复印件,在相应截止时间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公示符合条件、参加资格考试的考生名单。

  申请文化联考免考考生类型、条件及报名材料

考生类型

考生条件

报名材料

材料邮递截止时间

学业水平测试3A生

1、《2015年单独招生综合优秀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015年1月28日

地市级三好学生

1、《2015年单独招生综合优秀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地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2015年单独招生综合优秀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获得校长推荐

1、  “中学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  中学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新申请学校和校长(法人代表)发生变更的学校)

2015年1月16日

3、  “中学校长推荐”学生情况表

4、  校长推荐学生公示材料

5、  报考我院学生名单与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6、  遴选方案

2015年3月10日

科技特长生

1、《2015年单独招生科技特长生报名表》

2、科技制作、发明、创新获奖证书复印件

2015年1月28日

体育特长生

1、《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2、体育竞赛获奖证书或二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

艺术特长生

1、《2015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2、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昆山学院”选拔生

1、《2015年“昆山学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生报名表》

  四、单独招生考核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联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文化联考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统一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考生科类的不同而分别设置。

  1. 考核内容:

科类

文化联考

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类

语文、数学、外语

1、上机测试     2、面试

艺术类

语文、数学、外语

专业加试:速写+专业面试

  (1)文化联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内容是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

  (2)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上机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上机测试在计算机上答题,考核学生人文素养;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学生语言表达、反应能力、思维能 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等职业素质。艺术类专业加试分速写和专业面试两部分,速写根据学院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进行着衣人物动态速写,速写用四开画纸;专 业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学生的兴趣、交流能力、想象力及知识面。

  (3)“昆山学院”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生的提前面试,主要由企业人员组成的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自我控制能力、团队合作等职业素质,确认是否具备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基础能力。

  2. 考核分值:

  (1)文化测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80分。其中,文化联考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公布,折算办法:A为40分,B为 30分,C为20分,D为10分,总分为120分;学业水平测试选取最好的3科成绩,按照A为20分,B为15分,C为10分,D为5分的方式折算,学业 水平测试成绩总分为6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类)总分220分,其中上机测试50分,面试170分,面试合格线为10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类) 满分为300分,速写200分,专业面试100分,专业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联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在3月30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安排在4月22-23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须按学院招生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费用,参加考核。

  4.文化联考免考政策:

  (1)申请文化联考免考的综合优秀生、校长推荐生、特长自荐生、“昆山学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生经过申请、审核、资格考试、公示等程序后,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录取原则优先录取。

  (2)综合优秀生在4月22-23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文化联考免考考生的录取原则

  ①所有文化联考免考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昆山学院”选拔生在投放计划的4个专业录取。

  ②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计划数的1/2,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1/2,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其填报的其它专业志愿。

  五、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详见《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六、特长自荐生(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昆山学院”选拔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职业教育改革,我院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通过学生自荐,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昆山学院”选拔生。

  1. 招生计划

类    别

特长或能力

计划数

科技特长生

科技制作、发明、创新等

不限

体育特长生

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网球

24

艺术特长生

西洋乐、民乐、电声乐器、声乐、舞蹈

10

“昆山学院”选拔生

具备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基础能力

100

  注:每个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 特长自荐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填报、邮寄相应特长生报名表(附件4、5、6、10),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昆山学院”选拔生资格考试。

  特长自荐生报名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2015年单独招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办法》、《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2015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2015年“昆山学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生招生办法》。

  3. 特长自荐生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联考等相关考试。

  七、单独招生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速写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政策加分:

  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20分。

  ②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10分。

  ③有棋类、美术、舞蹈等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有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2015年单独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对应材料复印件,在2015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破格录取:高中阶段在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考生,考核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申请政策加分、破格录取的考生在4月22-23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4)申请文化联考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考生录取原则预录取,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特长生办法预录取。

  (5)“昆山学院”选拔生申请文化联考免考且通过企业选拔的考生,按考生的志愿,分别录取到无线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的专业。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体检合格,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网上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用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jcit.cn

1月28日前

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将相关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3月14日

特长自荐生(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昆山学院”选拔生)资格考试

3月20日前

公示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名单和特长自荐生(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昆山学院”选拔生)合格名单

3月30日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文化联考

4月21日前

学院招生网公布文化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安排

4月22-23日

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29日前

学院招生网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4月30日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5月5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专任教师和企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由学院招办汇总后上报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中学校长推荐考生时应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二年。

  十二、本简章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4006-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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