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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中重磅改革试点:自主选择普高或职高

日期:2020/2/16 10:01:35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一直以来,50%的中考职普分流成为家长聊天话题中的重点,大部分家长甚至是一些教育专家都对此有不同看法,主要体现在:50%的分流过早地将未接触到社会的孩子提前分流;过早地将开窍晚的孩子推向人生的交叉路口;过早地让原本有潜力、有天赋的孩子推向社会;过早地让孩子承担起本不应由孩子承担的压力;用考试这个单一的行政手段,评估一个学生学习能力,有失偏颇;考核唯分数论,让孩子压力过大;与以往生活条件相比,每个家庭特别是城市的家庭已不需要孩子过早地参加工作,补贴家庭,应该让孩子有更多的学习机会;国家提倡终生学习,更应该提供学生多元化的选择......


针对50%的分流政策,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就普职分流出台最新意见,此意见,应该是近几年来江苏省针对普职分流一次最大胆、最有益的一次尝试。第一次实现孩子和家长根据学生情况自主选择课程和今后发展方向的权力,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值得期待。


江苏省教育厅9月3日出台意见,决定试点举办综合高中班。“普高+中职”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普职分流,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中职毕业直接工作。


根据意见,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均可举办综合高中班,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学制3年。综合高中新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普职分流。


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高中招生列入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填报志愿与投档分数线进行录取。综合高中班招生对象为本省参加当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区域与本地区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区域招生,学制为三年。


选择普通高中课程且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考;选择中职课程且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


分流后,上职业学校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上普通高中的学生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班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及后勤等工作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全面负责。


课程设置方面,综合高中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同时加强技术类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并设置部分选修专业课程。


学生分流后,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选择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及相应专业的理论和技能课程。


意见提出,要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加强生涯规划教育,结合学生特长和个人意愿进行科学引导,倡导“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提升学生自主选择升学和未来职业的能力。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27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8-2020)的通知》(苏教基〔2018〕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省试点举办综合高中班。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站稳人民立场,尊重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办学形式,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让初中毕业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升学的机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实施原则


1.因地制宜。各地可根据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综合发展水平,结合地方教育发展环境和产业发展需求,自主确定综合高中班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本地区综合高中班办学实施方案,合理配置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探索办学特色。


2.以生为本。坚持把促进学生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加强生涯规划教育,结合学生特长和个人意愿进行科学引导,倡导“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3.试点先行。在充分调研论证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确定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办学规模,明确试点周期和工作任务,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发展体制机制,制定长远规划,指导本地区综合高中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1.选择实施主体。各地应选择具备条件并有意愿的高中阶段学校承担综合高中班试点任务,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均可举办综合高中班,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教育发展实际统筹制定综合高中班规划,确定举办学校和招生计划。


2.完善招生政策。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高中招生列入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填报志愿与投档分数线进行录取。综合高中班招生对象为本省参加当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区域与本地区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区域招生,学制为三年。


3.做好普职分流。综合高中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分流,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学生可以选择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也可选择学习中等职业教育课程。选择普通高中课程且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考,选择中职课程且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积极实施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努力提升学生自主选择升学和未来职业的能力。


4.优化课程设置。各市、县(市、区)和学校要统筹规划、周密研究综合高中班课程设置,组织专门力量开发适合综合高中班特点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综合高中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加强技术类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并设置部分选修专业课程。学生分流后,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选择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学习公共基础课程以及相应专业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


5.加强学生管理。综合高中新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分流后,上职业学校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上普通高中的学生保留普通高中学籍。各地要统筹组织综合高中班的教学管理,根据学生学籍隶属关系,综合高中班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及后勤等工作由学籍所在学校全面负责。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试点工作统筹协调与日常事务。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应设立专项课题,开展实证研究,为本地区综合高中办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试点学校成立综合高中班教育教学管理团队,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2.政策保障。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障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正常推进。综合高中班学生按照注册的学生身份执行我省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收费及学生奖助学金政策。


3.师资保障。综合高中班教师在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选配,各地要加强综合高中教师培养,根据综合高中班教育教学特点,制定综合高中班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4.经费保障。各设区市应提供综合高中班办学专项经费,并将相关经费优先向试点单位倾斜,对在试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组织和个人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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